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煤制氢系统装置及罐区管道采购
招标公告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对煤制氢系统装置及罐区用管道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性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2017-GTHG-SBZB-065
2、招标货物名称:煤制氢系统装置及罐区管道。
本次管道招标采购分二个标段:标段A,碳钢管道;标段B,不锈钢管道。
主要技术要求、工艺参数及数量:见附表《管道材料表》,相同管道不分别列出;参照招标文件列出报价、相关技术参数,各附表分别对应各管道名称、内容、条件、要求等(主要技术要求及工艺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3、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40天内。
4、交货地点: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5、投标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法人资格,有设计、生产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6、贵单位如符合条件,可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到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组报名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标书工本费200.00元/份(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7、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 |
发招标公告 |
7月11日 |
六国化工网公布 |
2 |
招标答疑 |
发邮件 |
334138278@qq.com |
3 |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
7月27日9:00 |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
4 |
开标时间 |
7月27日9:10 |
注:时间安排若有变化,以书面通知为准。
8、招标单位: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收 款 人: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颍上支行 行号:319372900069
账 号:2080801021000231458
地 址:安徽省阜阳颍上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
附:管道招标询价技术规格书
1.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是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氢系统装置及罐区管道的采购而编制。
1.2 本技术规格书包括了对管材的原料、制造和检测的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 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管材供货方的报价应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要求。任何偏差都应列在报价中以征得买方的意见。
1.5 管道必须在国内类似装置有证明完全合格的业绩。
1.6 卖方严格按照询价技术文件中给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制造,并对其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1.7 卖方严格按照本技术文件所列的标准规范进行合理的选材、制造,如果用卖方的企业标准,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同意。
1.8 双方所签技术协议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供货范围、报价、供货地点及供货周期
2.1供货范围:
2.1.1 供货数量:详见《管道材料表》
2.1.2 投标时给出分项报价。卖方在投标时要分种类分别报每种规格部件的单价。
2.2供货周期:合同签定后40天内。
2.3交货地点: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指定安装现场。
3.基本技术要求
3.1在装置投产后,连续正常稳定运行90天,所有性能参数完全满足招标询价技术规格书要求及本技术协议,为考核合格。
3.2 管材的工作条件、性能、材质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4.检验和试验
4.1 卖方应具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对所供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试验和鉴定,以保证所供产品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安全、可靠、长期稳定运行。
4.2 产品制造过程中,买方可不定期对卖方加工过程进行检查,卖方必须提供方便。
4.3 卖方须保存所有按标准规范检查、检测数据及资料,供买方检查。
5.偏离
若卖方的供货有与买方要求不一致处,应明确写出。否则视为卖方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要求。
6. 包装和运输
6.1 卖方负责对所供的产品做好装运准备,使材料适合运输,使其在贮存期间或运输期间不致遭到腐蚀和毁损,并需考虑货物内陆运输限界的条件。
6.2 卖方应在设备出厂前对外表面进行防护以适应产品运输的要求。本采购技术说明书所列管材应提供安全可靠的保护和固定措施。
6.3 管材在发运前,制造厂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地包装。卖方在收到买方检验者所发出的正式通知授权包装/运输或业主放弃检验权通知后方可包装货物。
6.6 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有良好的防 潮、防湿、防震、防锈、防粗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均由卖方承担。
6.7 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承运部门的责任而发生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解决。
7. 文件提供
7.1.提供的证明资料:
7.1.1.交货时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材料证明、商检证明及报关单的复印件。
7.2需要提供的文件
7.2.1 生产及制造标准、试验及检验标准、规格单、包装形式
7.2.2卖方必须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证明单、规格表、外协部件合格证、材质强度、硬度实验报告等必要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文件。
7.3 文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材质证书(包括加盖供货商质检红章的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复验报告) |
1 |
4 |
交货时 |
2 |
原材料质保书 |
1 |
4 |
交货时 |
3 |
产品化学成分、热处理、无损检测、机械性能检验和试验报告 |
1 |
4 |
交货时 |
4 |
检验证明书 |
1 |
4 |
交货时 |
5 |
供货清单 |
1 |
4 |
交货时 |
6 |
产品合格证 |
2 |
4 |
交货时 |
7 |
原产地证明文件 |
2 |
6 |
交货时 |
8.现场及售后服务
8.1若卖方所供的管材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四十八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从速解决问题,免费服务。
8.2调换有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规定的规格、品质及性能,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卖方应按招标要求提供同等质量且有同样的保质期。
附件:《管道材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