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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公司机组余热发电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作者:2011-9-23 11:12:02 发布时间:2011/09/23 阅读次数:8549
 
    近日,安徽省经信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等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2011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认定工作。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台利用生产中的余热发电的机组项目通过此项认定,有效期为2011-2012年。
    据悉,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企业经过逐级申报后,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将根据国家、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规定,对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认定。经认定、公示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获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
    六国公司现有四台利用生产余热发电的机组,装机总容量23.5兆瓦,其中1号、2号、3号机组利用硫酸余热蒸汽发电,产生的低压蒸汽直接为生产装置供热,4号汽轮机组作为备用机组少量发电。2010年,四台发电机组利用生产中的余热共发电6965万千瓦,年创价值3553.72万元。
    2009年10月,该公司三台发电机组余热发电项目曾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效期两年,每年获60.6万元所得税减免。
    据悉,铜陵市通过此次“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还有另6家企业,分别是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铜陵上峰节能发展有限公司、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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